摘要
社会主义建设中可否用股份制度的形式来集中和积累资金,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本文谈一些个人粗浅的看法。股份制度是资本家通过发行股票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通过掌握一定的股份来控制企业,并据以取得股息与红利的一种制度。在历史上,由于这个制度的推行,加速了资本的集中,使资本主义大企业得以建立,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可否建立股份制度呢?近几年罗马尼亚、匈牙利等一些国家,鼓励个人向集体和国营企业投资入股。如罗马尼亚1982年底通过了"个人入股法",鼓励个人向国营企业入股。规定各企业职工入股总额不超过这个单位固定资产价值的30%,每个职工入股金额最少为1万列依,最多为5万列依,入股期限最少为5年,入股者年终可以提取股息5—8%(这笔钱来自企业利润,比银行存款利息高2—3%)。看来,股份制度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同样能发挥作用的。
出处
《金融研究》
1984年第8期53-55,共3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