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研究美国、日本和欧盟发展低碳交通的主要政策法律措施,借鉴其宝贵经验,提出对我国低碳交通发展的四点启示:首先,制定和完善交通运输产业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总体战略规划,作为低碳交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次,制定严格的燃油经济性标准,并进一步探索和建立低碳燃油标准体系;再次,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改革现有税收制度,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和扩大补贴范围;最后,构建以多式联运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1期186-189,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