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教育督导,是各级政府授权的督导机构和教育督导人员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督导原则与要求,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视察、评估和指导,并向同级和上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有关教育工作信息,提供工作建议。 根据上述定义,关于教育督导还有几个问题尚须澄清:(1)教育督导这一实体是行政实体、中介实体还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或其它什么?(2)依据管理原理中的授权原则。
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6期69-71,共3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