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所有权 被引量:27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法学著作往往把企业法人称为社团。但是,企业法人的概念比社团更为确切。这不仅因为当代所有大型企业,大部份中型和小型企业实际上都是法人,还因为企业的形式已经如此之普遍,以至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证。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社会已经企业化了。企业,是现代社会中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或经营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使用的是"经营方式"这个名称。纵观人类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由不同的社会生产经营方式依次更替的发展序列。人类最原始的经营方式的基本单位是氏族,
作者 梁慧星
出处 《法学研究》 1981年第1期26-31,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16

引证文献2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