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7年8月,长沙市建设局在长沙南郊修建宿舍,据工人反映:这里有一座大型木槨墓,1935年曾被盗掘过,当挖至墓室底部时,发现墓很早以前已被盗掘了,在填土中并有很多汉代碎砖,因此没有继续盗掘.盗坑椭圆形与近代方形盗坑比较,显然有很大的区别.推测这个墓大约在宋代就被盗掘了.解放初期,有人在这座墓里盗走了一个镇墓兽的木座子.由于墓的形制较大,虽被盗数次,我们仍然进行了清理,现报导如下:墓葬形制结构该墓距地表深7.45米,为斜坡形墓道的长方形土坑墓,墓室四周有二层生土台阶,墓口长9.21、宽8.5米,距第二层台阶的深度为1.45米.
出处
《文物》
1960年第1期63-64,2+79,共4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