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國先民紀錄文字的用具有極悠久的歷史。如今所知,在安陽的殷墟,曾經發現了大量寫刻文字的龜甲和牛胛骨(紀元前十一、二世紀物)。大概在殷代已經開始使用簡書,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册有典",甲骨文裏已經有(?)字,金文裹也有(?)字。先秦古籍裹紀載簡冊一類的文字頗多。如尚書洛誥篇說:"王命作册"。儀禮聘禮說:"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鄭注:"策,簡也;方,板也"。簡策的字數有定,而方板的字數無定"。周禮天官司書掌"邦中之版",又春官內史:"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策就是以簡策書王命,所謂大事書之於策。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條說:王命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晉伯。
出处
《考古》
1955年第2期55-59,共5页
Archa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