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研究首先对初二学生进行智力测查,然后随机抽取优、中、中下三种智力水平的学生各30名,组成三个智力等组。让这三组分别在喜悦、悲伤、中性三种情绪状态下进行感知、推理作业的认知操作。结果发现:三种智力水平组被试的认知操作成绩差异达到极显著性水平,不同的情绪状态不能影响这三个智力水平组成绩的等级排序;三种情绪状态组被试的认知操作成绩达到显著性差异水平;感知、推理两类认知作业的成绩差异达到极显著性水平,智力水平和情绪状态对推理作业完成的影响大于对感知作业完成的影响。
出处
《心理发展与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7-11,共5页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