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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制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方性法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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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性法规是指由地方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发布的、实行于该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方性法规是指由地方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发布的、实行于该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完善和正常有序运行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种单行条例,对国家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对国家法规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以及各种行政管理规章和办法.开展新疆制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方性法规研究,对于加快新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方性立法步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繁荣新疆经济、安定新疆社会秩序、加快新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步伐等,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1996年第1期57-68,共12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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