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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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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乌鲁木齐铝厂、新疆有色金屑工业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对乌鲁木齐铝厂(原企业)进行改组后即将设立的股份制企业。是自治区首家按上市公司改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公司产权多元化,由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共同投资组成。 1993年4月自治区体改委(1993)059号文件批准乌鲁木齐铝厂按社会募集方式及异地上市标准进行股份制改组。1993年8月31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会议,成立了公司筹备委员会,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并确定改组工作的中介机构及股票总承销商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新疆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新疆律师事务所,并聘请中华企业股份制咨询公司为转制辅导机构。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工作,目前,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已全部完成,资产评估结果已得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确认。改组总体方案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已全部出台,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1995年第2期88-89,共2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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