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英国公布了《1988年教育改革法》,它是《1944年教育法》公布以来最重要的教育法案,标志着英国教育制度的巨大变革.它扩大了中央政府的权力;赋予家长更大的选择权力,并要求家长承担更多的职责;要求地方教育当局下属的所有中、小学推行中央政府指导的国家课程和学生评定计划;削弱地方教育当局的作用,让学生享受更大的自治权,并建立享有更大权力的理事会;创立一种新型的、由教育科学部直接控制的公立学校;在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确立新的财政和行政管理模式.作者刚从英国伦敦大学归来,他在该文中着重介绍《1988年教育改革》公布以来英国教育改革的若干重大举措.
出处
《全球教育展望》
CSSCI
1994年第3期8-15,共8页
Glob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