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事代理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又是商品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它的广泛推广和适用,不仅简化了人们之间的各种交往,同时促进了社会经济关系的有序发展。 代理在不同的法系和国度中有着不同的内涵,英国商事代理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又有不同于大陆法系的特点。为了增强对英国商事代理制度的进一步了解,并期望对我国代理制度的完善提供某些借鉴,兹就英国商事代理制度的基本内涵和运作规则作一些简单考究。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4年第2期173-183,共11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