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前期的荒政集历代之大成,起到了保持国家稳定,维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调节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关系的重大作用。具有统治阶级高度重视,各项救灾措施完全制度化、经常化,救灾支出浩繁,办理赈务组织周密、有条不紊等特点。这一时期灾民一般可按数领到赈米赈银,大部分受灾州县可在灾后恢复社会生产。清统治者实行荒政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政权、保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5期71-77,84,共8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