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避免对所得和财产的国际双重征税协定,简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有关国家相互之间为解决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和财产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谈判达成的一种明确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中国自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为创造更有利的吸引外资的环境和条件,已陆续同33个国家签订了此类双边协定,其中已经生效适用的有2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性质上亦属于一种国家间缔结的条约,它调整的是缔约国双方在对跨国纳税人征税的基础上产生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这种特殊的调整对象,赋予它某些不同于一般的双边国际条约或协定的法律特征。认识和研究这些法律特征,有助于我们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此类协定。本文拟就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若干法律特征,提出个人的见解,并就教于学界同仁。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3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