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金融改革在经历十几载风雨春秋后,又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新目标,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制和运行机制。一位资深经济学家曾指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离开了法制,市场经济就不可建立。因此,这一新的改革目标使本来就脆弱的我国金融法制显得捉襟见肘。笔者欲通过对中国金融法在市场经济建立过程所存在的问题分析,进而提出推进的意见。一、金融法的发展与特点我国金融法主要围绕金融体制改革而发展,具体有这样几个方面:1、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9期38-40,46,共4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