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行政诉讼法》是司法审查法迷醉于概念而不是问题之中,是象行政法学这样的应用学科的大忌.说《行政诉讼法》是司法审查法,并不是为了改换一个称谓,而是因为这一说法更有助于把握其精髓. 1989年4月4日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与我们已熟知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比较,至少有着下列重要不同:(1)它确立的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1-7,共7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