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冯先生于去年八月给我的复信(见本刊1990年第4期),明确地解答了我所提的问题,即“有某种事物”和“有某种事物之所以为某种事物者”是否具有完全相同的涵义?若不是,那么,在何种意义上说,前者涵蕴后者是分析命题?冯先生在信中说,二者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前者相当于一个名词的外延,后者相当于一个名词的内涵;对于任何一个名词,有外延必有内涵,但有内涵不必有外延,故前者涵蕴后者是一分析命题。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53-56,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