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并不想把郭沫若小说创作的思想、艺术成就置于他的诗歌和历史剧之上,因为这不是事实,自然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同。但是在对郭沫若小说的研究中存在着一种理论观念与作品实际以至作家的审美追求“错位”的现象,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种“错位”现象主要表现在:以“再现论”的小说创作论来评价以“表现说”为其理论基础的小说创作;以传统的叙事型的小说模式来要求现代散文化的抒情小说;以现实主义的尺度来衡量浪漫主义的作品。其结果,不但压根儿抹煞了郭沫若抒情小说的基本功能和艺术特征,而且更甚者还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因为郭沫若的笔太直,不曲,所以他是没有做小说家的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