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都市的基层社会生活中建立群众性的自治组织,这在世界各国并不少见。但是,建立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并介于基层政权组织与家庭组织之间的居民委员会则为社会主义的新中国所特有。那么,这种组织是怎样建立和如何发展的呢?根据笔者于1986年9月至1987年3月对武汉、天津等中国都市的基层居民组织的考察,并参照有关的历史文献资料,笔者认为,中国都市的基层居民组织——居民委员会的建立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如下阶段。
出处
《社会学研究》
1987年第6期64-72,共9页
Sociologic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