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晋南朝各代政权,都曾于其管辖区内设置侨州、郡、县,安置、优抚北方南迁流民。为北方流民即侨人专门设置地方管理机构,始于东晋初年,历经宋、齐、梁、陈,直到隋初全部裁撤,前后二百余年。这一措施,对缓和南北士族的矛盾,安辑北方流民,稳定社会秩序,发展南方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东晋王朝开始的大规模地设置侨州郡县,是为解决当时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流民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西晋末年,由于政治腐败,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尖锐。
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37-42,共6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