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在一些欧洲国家流行起来,其目的是使受薪雇员在退休后能得到生活保障,即所谓西方的“社会福利国家”制度。新加坡原是一个社会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亚洲国家,西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难于在新加坡推行的。因此,新加坡于1955年开始以另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来推行它的社会福利,即所谓“退休基金社会主义”制度。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实行30年来,对促进新加坡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影响和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1期17-22,共6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