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宋诗,历来即多贬抑之辞,迄明清之际,名声更为狼籍,以至于“苟称其人之诗为宋诗,无异于唾骂”。(叶燮《凉诗》)那么,宋诗的“弊端”究在何处?总括起来,无非三条:一曰“以文为诗”;二曰“以议论为诗”;三曰“以才学为诗”。其实,这三条不但不能把宋诗一笔抹倒,反而使我们看出这正是宋诗在表现手法上对唐代诗歌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在诗歌发展的道途上所开辟的一条新径。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2期43-48,共6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