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篇中,总结写文章宗法儒家典经的六大效益,名之曰“六义”。他说: 若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 对于这“六义”,无论是关于它的总的命题,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含义,研究者们都有不同的理解。对其总的命题,有的认为系指文章风格而言,有的认为是评价文学作品的艺术标准。马白同志在《评刘勰的“六义”说》(《学术月刊》一九八○年第八期)一文中,否定了这两种说法。他认为,这“六义”是一套完整的“文艺批评标准”,前四义是“政治标准”。
出处
《中州学刊》
1981年第3期115-119,86,共6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