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是世界各国高等法学教育重要培养目标,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的"诊所式"教学方法,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案例教学法都旨在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应用性能力的培养。近年来,我国法学院系引进了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及"诊所式"教学等实践教学模式,对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应用性能力的培养有一定的成效,但实际上,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互分离的状态并没有得到较大改观。本文试图从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性能力,来探索一些改进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现状。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第8期91-92,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