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其相适应的法制建设面临着繁重的任务。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和法制的同步建设,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建立 社会经济体系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要把大量的分散的社会经济活动加以有效地协调,以保证社会经济有效地运行,就必须借助一定方式的规则和手段,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经济方式所运用的规则和手段是不同的。现在,我国正处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此,对社会经济进行协调的规则和手段也应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基本上是靠计划指令联系起来的,经济运行主要靠行政指令加以协调。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0期31-32,共2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