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之一,但我们对它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对合作经济和集体所有制关系的认识还相当分歧和模糊。从实际工作看,这也影响我们进一步理顺其财产关系以促进其进一步健康发展。为此需要作些正本清源的探讨。关于合作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的关系,作者的基本认识可概括为: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型合作经济的基本形式。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59-63,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