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环境对城市犯罪的影响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长期以来,资产阶级刑法学者们认为犯罪是由人类及其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犯罪必然随着人类及其社会的存在而存在,人类及其社会是永存的,所以犯罪也必然永存,无法根除。马克思主义刑法学则认为犯罪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以阶级和阶级利益的对立为前提的;只有有了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斗争,从而才可能存在法律;有了国家与法律,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才可能将反对统治阶级关系斗争的行为,以国家的名义宣布为犯罪,并加以惩罚和镇压。基于这种观点。
作者 汤春来
出处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3年第1期42-45,共4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7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7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