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侗族社会里还广泛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组织,它普遍存在于这个民族社会的基层,户数二、三十户至一百多户不等,相传并信仰共同的祖先,它执行内部禁止通婚等习惯法。在侗语中,它被称为“补拉”(Pu<sup>4</sup>la:k<sup>10</sup>),是“父子”之意。侗语众多的文化事象都与“补拉”有关,或者说均以“补拉”为单位进行,婚娶丧葬等方面最为明显。因此,我们称之为“‘补拉’文化”。
出处
《贵州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58-63,共6页
Guizhou Ethn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