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史·王翛传》曾载王翛于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和明昌二年(1191年)两次“同知大兴府事”.经查阅有关史籍,本人对此颇有怀疑,因抒管见,求教方家。(一)大定二十九年,王翛未“同知大兴府事”。《金史·王翛传》载:“章宗即位(大定二十九年),擢同知大兴府事。”《金史·张大节传》载:“章宗即位(大定二十九年),选授河东路提刑使,未赴,留知大兴府事。”两处记载互相矛盾。《金史·百官志》载:“大兴府,尹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
出处
《北方文物》
1988年第4期112-89,共2页
Northern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