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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福建的家庭结构及其演变趋势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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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人对于中国传统家庭的分析,通常有“大家庭”和“小家庭”之别。所谓大家庭,是指由两对及两对以上的配偶组成的家庭,具体又可分为:由父母和一个已婚子女组成的“主干家庭”;由父母和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已婚子女组成的“直系家庭”;由同一代中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已婚者组成的“联合家庭”;等等。所谓小家庭,是指只有一对配偶的“核心家庭”,主要由父母及其未婚子女构成。一般认为,大家庭是中国传统社会理想的家庭模式,而在实际上并未成为中国传统家庭的主要形式。这一估计是否符合历史实际,必将影响我们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认识,因而有必要深入探讨。
作者 郑振满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8年第4期67-74,共8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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