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和《易传》作为先秦哲学的代表作,都将事物之间的相互转化摆在突出的位置。它们不仅对转化观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而且把转化的思想当作建构自己世界观体系的能动原则。人们常说“《易》《老》相通”,这在转化观上体现得十分明显。但由于二者所处的时代不同,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不可能不存在各种差异。《老子》和《易传》正是通过各自的理论体系开启了汉以后中国朴素辩证法的两大流派。纵观此后的哲学发展。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1期33-36,82,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