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犯罪类型的目的是为了在罪与罪之间建立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使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类型科学化、系统化,以利于正确地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的犯罪类型有如下六个方面的分类体系: 第一、从犯罪客体进行分类的犯罪类型。以同类客体为标准,把犯罪分为九大类。这一犯罪类型体系给我们指明了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所侵害的不同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决定了犯罪行为的性质不同,决定了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危害性的大小,则是量刑的基本依据。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6年第1期35-36,共2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