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0年原国家建委颁发了《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这个《办法》是为了适应当时城市规划工作恢复和发展的急需而颁发的。它对于指导各地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六五”期间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但从试行的情况来看,这个《办法》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改革和开放的新形势,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也需要进行必要的改革。为此,本刊特辟专栏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这次讨论涉及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对于与《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同时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和1984年1月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出处
《城市规划》
1986年第6期15-17,共3页
City Planning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