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小城镇,一是指城市型的城镇,即大中城市以外的县城以及县级镇;二是指农村集镇,即公社集镇以及非公社所在地的小集镇。这些小城镇,是城乡物资交流的桥梁,是加强工农联盟的纽带,是带动农村发展两个“文明”的基地。当前,如何从实际出发,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小城镇,是亟待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建国三十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小城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迂回曲折的过程。新中国成立至五十年代中期,是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兴盛时期。当时,经过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破旧不堪的小城镇进行了一些改造和修建,许多小城镇获得了新生的活力,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商业和各种服务行业异常活跃,出现了“店铺连襟,鳞次栉比”的繁荣景象。
出处
《学术论坛》
1984年第6期17-20,共4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