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各省(区、市)较为主要的伤害原因及残疾特点,为有针对性地提供预防和治疗提供参考.方法以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为基础,并使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年龄分组,从人口学角度出发,对各省的伤害致残情况进行分解分析.结果经济不发达或医疗水平不高的地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劳务输出大省如河北省、河南省和陕西省,或以工业为主的吉林省,采矿业为主要行业的山西省,肢体致残现患率较高.医疗力量较弱的省区市,如贵州省和青海省,中毒致听力残疾的比例较高.结论我国伤害致残存在明显的省际差异,应针对地区差异开展伤害预防控制措施.建议提高医疗水平,加强高风险行业安全监督.更重要的是加强经济建设减少省际经济发展不平衡,并由劳务输入地对输出地因伤害致残造成的经济负担给予一定补偿.加强技术创新,减少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数量.
出处
《伤害医学(电子版)》
2014年第1期3-12,共10页
Injury Medicine(Electronic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中国残疾预防对策研究,No.09&ZD072)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才斋奖学金项目(No.CZ2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