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提出了关于中国传统管理哲学的一种新概念:组织人本主义,并藉以区别于人本主义和民本主义。组织人本主义既不同于西方个人至上的人本主义,又不同于完全抹杀个人的民本主义。组织人本主义包括两个基本含义。首先,组织高于个人,个人必须服从组织的根本利益。这一根本利益首先是实现组织的稳定性目标。正因为如此,即使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也不能违背上述原则,否则将会作为非组织成员而遭到否定。其次,组织管理要以人为本。这是因为传统管理哲学充分了解人是组织的基本要素,因此组织必须充分保护个人的基本人权即生存权。同时,组织管理又要着重于对个人的控制和对人际关系的调节。这也正是促使传统管理哲学特别重视伦理关系的原因。与此类似,传统管理哲学强调修身的目的则是试图通过人格塑造来控制个人。此外,以人为本也意味着组织管理要依靠人来进行。
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101-106,共6页
Fudan Journal(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