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媒体能够增加利益表达的效能和理性,曾在公众利益表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利益表达要求日益强烈和日趋多样的现代社会,新闻媒体仍然面临角色上的"喉舌"之困、环境上的"市场"之困和权利保障上的法律之困。欲突破该困境,就须尽快出台《新闻法》,并把媒体纳入结构化渠道,创建公共媒体,通过制度创新,努力提高利益表达的法治化水平和制度化程度。
出处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21-24,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Media & Commun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