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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鸡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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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政字〔2009〕1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之以恒狠抓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坚持义务植树与工程造林相结合,城乡美化与乡村绿化相结合,营造生态林与发展经济林相结合。
机构地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20期33-33,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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