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子痫前期是妊娠期特有的孕妇并发症,其发生率为3%~5%,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1]。愈接近预产期者,由于胎儿已接近或达到成熟,立即终止妊娠对孕妇和胎儿皆有益无害。孕龄愈小,由于胎儿没有成熟,其围产结局严重威胁母儿生命。近年来,围生医学领域引入了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early onset severe pre-eclampsia)这一概念[2],但迄今对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尚无统一界定。早发型子痫前期界定范围应取决于病因。
出处
《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
2011年第S1期604-606,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