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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 中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十七号

Explanations of Several Questions on Patent Application in China Mainland and Hong Kong after the Return of Hong Kong to China Proclamation No.57 of the Chinese Patent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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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单独的专利制度、实施香港《专利条例》和《註册外观设计条例》。为方便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办理有关申请专利手续,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
出处 《中国专利与商标》 1998年第2期94-96,共3页 China Patents & Trad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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