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通知:根据一些地区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出处 《税收征纳》 1997年第12期40-4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