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一篇散文似乎已无可非议.各种古代文学史、各种古代文选的版本都是这么说的.而这种散文如果是指不讲究韵律的文章以区别于韵文的话,《桃花源记》的确是一篇散文.问题是,关于散文的概念,如今一般是从狭义而言的,即指除诗歌、戏剧、小说外的文学作品,包括杂文、随笔、特写等.拿这个标准检验,《桃》文显然不能列为散文类.问题是,我们的《中国文学史》既把《桃》文当一篇散文,又把其当作志怪小说.这种在文体归宿上出现的矛盾,是不应该有的.问题是小说这个概念在汉代就已出现,班团在《汉书·艺文志》中讲“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宫,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所造也”.可见古人在汉代就已把小说单列看待.而《桃》文作于晋,在汉之后,其文体应该有明确的标志.所以,界定《桃花源记》的文体归属很有必要.一旦小说文体得以确认,关于《桃》文的内容与评价自然会与话说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