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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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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办企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作出了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新办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予以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
出处 《山东肉类科技》 CAS 1996年第3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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