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各民族人口增长速度不同,1982年至1990年间各民族人口数量以及空间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变化主要表现于散杂居程度进一步提高。目前,在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都有分布的民族,由1982年的20个增加到23个;分布于29——25个省、市、自治区的,由9个增至15个;分布于24——20个省、市、自治区的有6个无变化;分布于19——15个省、市、自治区的有8个也无变化;分布于14——10个省、市、自治区的,由1982年的9个减少到1990年的3个;分布地区少于10个省、市、自治区的。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1992年第7期30-3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