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幼儿园开展音乐欣赏活动目的在于“初步萌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实践证明,如果我们运用的方法恰当,有计划地引导幼儿进行音乐欣赏,幼儿是能够理解被认为是比较复杂的音乐作品的,并能产生感情上的共鸣。如大班幼儿在听了钢琴曲《瑶族舞曲》后,能有声有色地谈他们的感受:“我好像看到了一位阿姨在跳舞(她边说边举起双臂做了个优美的动作),旁边有许多人在拍手,后来有许多人跟阿姨一起跳舞。”然而音乐毕竟有它的特点,它不像造型艺术或语言艺术那样直接地描绘事物。
出处
《幼儿教育》
1994年第4期14-14,共1页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