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农场是中国未来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组织形式。当前在传统农区小规模的兼业农业仍然具有经济上的竞争优势,家庭农场并不能取而代之,这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少量需要流转的土地,则由于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流转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家庭农场面临着不能租到集中连片的耕地的困难,并保证较长的流转期限。由此决定了农地流转的速度缓慢。引导农村土地流转,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宜行政推动兼业农户让出土地兴办家庭农场。
出处
《区域经济评论》
2013年第6期109-112,共4页
Regional Economic Review
基金
2012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进一步提升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研究>(2012B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