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和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非法集资犯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30-33,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