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偏见与退路。直接促成本文形成的动因,乃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所报道的一个事件:浙江省江山市某乡村民汪某,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并多次向乡政府申领结婚证,但乡政府扬言汪某不签协议就拿不上结婚证。原来,乡政府拟将由汪某等8农户承包经营的农用地数亩转给某公司使用,该公司从乡政府那里以400元/平方米的价款取得使用权,乡政府却仅支付汪某等人30元/平方米的转让费。8农户开始皆不同意转让,后有6户或因有亲戚朋友在乡里工作,或存在着违章建房,或有其他“把柄”落在乡政府手里而被迫陆续同意。汪某因并无类似理由故自始至终坚持立场。其间,乡政府曾鼓动村支书主动要求与汪某换地,但遭汪某拒绝。乡政府无奈,便以拒发结婚证相挟,以期汪某合作。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129-147,共19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