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下称两指令),指令规定,自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的电子电气产品生产商必须自行承担报废产品回收、处理及再循环的费用.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禁用6类有害物质.这两项立法将给我国对欧电子电器产品出口造成重大的影响.
出处
《世界机电经贸信息》
2004年第8期49-52,共4页
Trade Information of World Machinelectron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