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公安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已日益被各公安高校所重视。公安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既有一般地方院校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要有鲜明的公安特色,教学督导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越来越占有突出的地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学督导是在教学管理部门领导下,对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检查、评价以及督促的咨询机构。通过多年教学督导的实践,笔者认为:实现公安高校教学目标,为公安机关培养高素质的未来高级警官,必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评价中的规范作用、导向作用、指导作用、助管作用、推进作用、激励作用,这是公安高校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教学管理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