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水权的分配一般具有竞争性。在竞争性水权制度下,水权的分配主要有6种模式,即人口分配模式、面积分配模式、产值分配模式、混合分配模式、现状分配模式和市场分配模式。黄河的水资源可根据其用途大致地划分为生态用水、基本需求用水、多样化需求用水和机动用水,对不同的用水需求应该采用不同的水权分配模式。生态用水:预留(不预分配);基本需求用水:人口分配模式;多样化需求用水:混合分配模式;机动用水:市场分配模式。对于水权分配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和缺陷,可以采用政府调控、民主协商和水权转让的机制进行协调和弥补。要对机动用水进行市场化分配,就要构建水权市场。黄河水权市场应该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构成。其中,一级市场主要由水权批售(授)和拍卖市场构成,所进行的是水资源的所有者(国家或水资源管理部门如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用水业户之间的初次水权交易;二级水权市场主要由水权转让市场构成,所进行的是用水户和用水户之间的二次水权交易。为了确保水权市场的正常运转,还要加强对水权市场的监管,具体的监管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3个方面:水权交易主体的监管、水权交易数量的监管、水权交易价格的监管。
出处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43-52,60,共11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World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水资源配置机制的转换及水权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研究"(项目号:70373042)